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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岗失业人员灵活就业社保补贴增加了

莆田新闻网 www.ptxw.com  2007-9-4


  8月31日,记者从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获悉,为进一步鼓励下岗失业人员灵活就业,稳定就业状态,减轻个人缴费负担。日前,我市发布《关于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的补充通知》,对这类人员的社保补贴标准进行调整。
  据介绍,补贴标准由原来的每人每月40元提高到65元。其中:基本养老保险费40元、基本医疗保险费20元、失业保险费5元。该标准从今年起执行,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
  另外,市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还特别提醒,由于社保补贴实行先缴后补的方式补贴资金,如果灵活就业人员在当年度内没有及时缴纳社保基金,那么就不能享受到当年度的社会保险补贴。(林婷婷)
[来源:湄洲日报][责任编辑:陈梅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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