降低门槛,简化手续,提高金额,我市民政部门以人为本,新近出台一系列新举措,加强城乡困难家庭医疗救助,切实解决其看病难问题。
民政部门首先降低“门槛”,各县区全部取消城乡医疗救助起付钱,并根据各地实际全面提高救助比例和年度最高金额。其中涵江区救助比例全面提高20%,最高可达70%,同时简化审批手续,各县区民政部门审批城乡低保对象医疗救助比例和金额程序减少,时限缩短,救助效率显著提高。
各地民政部门还多管齐下,根据不同对象医疗实际,分别提高救助金额。在门诊医疗费用上,城市救助对象每年一次性发给50元;而荔城、秀屿、仙游等县区五保户则发给200元。对住院分娩、精神病患者,荔城、城厢、秀屿、仙游等县区分别按100%和50%比例救助。对五保户,在享受新农村合作医疗救助后的剩余可报住院医疗费,涵江区和其他县区分别按80%和100%比例救助。此外,对因白血病等9类重病住院患者,仙游、荔城、秀屿等县区则在当年度基金结余情况下,每年一次性给予3000元救助,有效缓解城乡困难家庭民众就医困难。(刘景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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