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涵江区加大环境执法力度

莆田新闻网 www.ptxw.com  2007-12-6 [来源:莆田新闻网]


  本网讯 日前,涵江区环保局对萩芦溪饮用水地表水源一级保护区内的3家排污企业(2家养猪场、1家锯石场)予以立案并责令关闭,以确保饮用水源的安全。

  涵江区及时把学习贯彻十七大精神落到实处,加强水、大气、土壤等污染防治,改善城乡环境。为此,该区努力形成齐抓共管“大环保”格局,以避免出现环保“空档”,及时出台《涵江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完善环境执法上区、镇、单位三级在人员、责任、措施等方面的上下衔接,进一步提高应对涉及公共危机的突发环境事件的能力。环保、规划、建设、城管等部门既各负其责,又形成合力,对影响环境安全的各种因素作出通盘考虑,并通过教育、行政、法律等手段,初步建立起统一监管机制。在目前的一次联合执法中,有关部门对辖区内涉及危险化学品的9家重点企业,在危险化学品的生产、储存、运输、销售、使用等各个环节事故隐患进行逐一检查,及时消除环境安全隐患。

  为努力实现创建“环境友好型”社会的城乡同步,该区环保局重兵下移,增派执法人员深入城乡各地特别是山区乡镇,加强对容易造成环境污染的工矿厂区、饮食业、“三厅”娱乐业等重点场所的巡查,确保第一时间获悉环境违法案件,第一时间调查执法。同时,开通环保投诉热线电话6965068,对群众反映的突发性污染事故,立即指派专人赶赴现场执法。11月份以来,该区对分散在城乡不同地方的10家产生危险废弃物的单位,严格按照《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法》的特别规定,责令及时消除环境污染隐患,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据悉,由于深入一线,反应迅速,目前环境保护执法取证、处理率均达100%,解决率也达到80%左右,有力地促进了“环境友好型”社会的创建。(姚金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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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林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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