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 针对我市大力实施“港口城市”建设战略及重点建设项目对生态公益林林地征占用的需求,根据“国家级生态公益林面积在原则上保持不变、国家级生态公益林中的有林地面积保持不变、省级生态公益林调为商品林不能超过生态公益林总面积的2%”的总控方针,我市认真做好生态公益林资源的调查、摸底和调整工作。日前,省林业厅已批准我市2.66万亩生态公益林调整为商品林,其中国家级生态公益林0.91万亩、省级生态公益林1.75万亩。(何金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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