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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月份消费者申诉举报 手机投诉仍居榜首

莆田新闻网 www.ptxw.com  2008-2-19 [来源:莆田晚报]


  记者昨日从市工商部门获悉,2008年1月份,我市消费者申诉举报总量与去年同期相比下降了16件,下降率为9.58%。
  其中,手机投诉案件仍居榜首,占商品类投诉的25%。主要是反映手机无故死机,不能正常开机、接听功能差、电池质量差或表现为不充电、按键失灵、主板变形、特别是反映价位较低的触屏手机刚购买就接触不良。消费者徐先生1月1日在荔城区步行街一通讯店里购买了一部价值600元的触摸屏手机,事后发现该手机的触摸屏接触不良,有时无法输出汉字,他找商家要求更换其它品牌的手机,价格上可以多还少补,但遭到商家的拒绝,希望工商部门予以调解。
        同时,一月份视听产品的投诉案件也呈上升趋势,占商品类投诉的12%,主要反映液晶电视、MP3、MP4、蓝牙、DVD等视听产品质量差、维修难、商家夸大功能与实际不符引发纠纷。消费者陈先生1月4日在城厢区一大型商店购买了一台液晶电视,价格为5600元,商家销售的时候称该液晶电视可与电脑连接,验货的时候却发现无法与电脑连接,陈先生要求更换一部可与电脑连接的液晶电视遭拒。
  此外,由于一月份临近春节,许多人都要添新衣置鞋帽,当月相关投诉占商品类投诉的11%。反映的问题有:名牌服饰促销时质量不过关,消费者称上当受骗;消费者在购买鞋类商品时只图好看或当时觉得尺寸适合,后发觉夹脚不适状况便要求更换,但因消法对鞋类商品没有明确的三包规定,造成调解困难。(智鸿 松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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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陈梅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