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夹

法律声明

联系我们

网站导航

关于本网

相关新闻



勤于事业乐奉献——记省优秀青年律师李志海

莆田新闻网 www.ptxw.com  2008-3-13 [来源:湄洲日报]


  由团省委、省综治办、省司法厅等7家单位联合评选的福建省“优秀青年律师”日前揭晓,我市律海律师事务所副主任李志海榜上有名。喜讯传来,同行人都说这荣誉他受之无愧。
  从1999年执业以来,怀着对律师事业的酷爱,李志海以“干工作衣带渐宽终不悔,创事业吾将上下而求索”为座右铭,模范遵守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刻苦钻研业务。不管多忙,他每天都坚持安排一定时间加强业务理论学习,更新知识,适应形势发展要求。通过努力,在较短的时间进入角色,李志海从一位普通的律师成为年轻的副主任律师。
  2001年,李志海在担任苏某故意伤害(致人死亡)一案的辩护人,三赴案发地,五次会见被告人,深入实地调查,掌握了大量案件的证据。在开庭中有理有节地提出八点质疑指控罪名不能成立的辩护意见。原莆田县人民法院采纳了他的辩护意见,依法判决宣告被告人苏某无罪,被告人在被关押了125天后重获自由。
  2005年12月,他大胆地向莆田市中级法院申请民事证据调查令的要求,市法院向他发出全市第一份《民事证据调查令》,为当事人收集证据提供程序保障,较好地解决了取证难问题,进一步提高法官办案的质量和效率,为律师解决取证难开了先河。
  近十年的律师工作经验,李志海在同行中崭露头角,成为我市年轻律师的佼佼者,承办各类案件300多起,为当事人挽回经济损失600多万元。被20余家单位聘为法律顾问,去年他还被选为莆田市律师惩戒委员会委员。
  李志海常说,关注社会弱势群体,积极为他们排忧解难,这是律师的社会责任。他用实际行动践行自己的诺言,第一个报名加入莆田市法律援助律师志愿者行列,且每年办理法律援助案件3件以上。
  2005年5月,秀屿区农民陈某在一企业打工时因事故左手被炸断2个手指,住院花了2万多元医疗费,家庭本来就十分困难的陈某因此雪上加霜,多次向厂家索赔未果。获悉情况后,李志海主动上门无偿为其提供法律援助,自己掏钱为陈某调查取证、起诉。通过艰苦曲折工作,陈某最终获得2万多元的赔偿。陈某十分感激,多次想上门答谢,均被他婉言谢绝。
  作为一名律师,李志海社会责任心强,积极参与“法律服务三进”活动,自2004年起就担任城厢区凤凰山街道月塘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员、社区律师。同时,他还受聘为莆田市涉法信访工作志愿律师,积极为信访群众解答法律疑问,对信访人进行法制宣传教育,协助有关部门对无理上访户做好息诉工作,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林文家)
[1]
[责任编辑:陈梅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