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 3月3日,笔者从秀屿区残联获悉,该区继2005年在全市率先选聘乡镇残疾人工作联络员为助推残疾人工作开展探出新路之后,今年该区在帮扶残疾人发展方面再出“惠民”新政:自2008年起该区在辖区147个村(居)全面组建残疾人协会,并选聘村(居)残疾人工作专职委员;村(居)残疾人工作专职委员由区财政出资给予补贴,每人每月60元,所需经费全额纳入区财政预算。
据该区残联工作人员介绍,根据《中国残疾人联合会章程》和《国务院残疾人工作协调委员会〈关于加强基层残联组织建设的决定〉》的相关规定,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残疾人集中的企业事业单位,应建立残疾人协会或小组。但由于缺乏资金等诸多原因限制,目前多数村(居)和企事业单位并未建立残疾人协会或小组,即使有建立的也大多未真正开展工作,名存实亡。在辖区147个村(居)全面组建残疾人协会,并选聘村(居)残疾人工作专职委员,同时由区财政出资为村(居)残疾人工作专职委员发放每人每月60元的补贴,这将为村(居)残疾人协会正常开展工作夯实基础。据初步测算,该区财政每年将为此增加开支105840元。(吴志军 林庆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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