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自市地震局的消息,莆田市区位于地震动峰值加速度0.1g分区(对应地震基本烈度7度),根据地震区划图,由建设部和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联合发布国家标准《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2001确定抗震设防烈度为7度。
据介绍,按7度抗震设防烈度进行抗震设计的建筑,其抗震设防目标是:当本地区发生小于5.5级地震影响时,建筑一般不受损坏或不需修理可继续使用;当本地区发生5.5-6.0级地震影响时,建筑可能损坏,经一般修理或不需修理仍可继续使用;当本地区发生6.5级左右地震影响时,建筑不致倒塌或发生危及生命的严重破坏。
市地震局相关人士表示,莆田按抗震设防烈度7度进行抗震设计的建筑,只要施工质量达标,就能做到抗御中、强地震的抗震设防目标。 (陈盛钟)
|
主办:中共莆田市委宣传部 承办:莆田市互联网新闻中心 联系电话:0594-2232538/2233258 传真:0594-2281852 投稿信箱:ptxw@ptxcb.com 闽ICP备20060502号 (浏览本网主页,建议将电脑显示屏的分辨率调为1024*768分) 本网站顾问律师:王洪辉律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