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 近日,我市出台调减市直各单位公用经费专项用于支援抗震救灾相关规定。市直行政事业单位的公用经费在年初预算的基础上调减5%,共255.68万元。
调减的范围包括在一般预算支出、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外收入(不含学校)中安排的公用经费。今年原则上不再追加行政事业单位经费预算,各部门各单位专项所需经费,原则上通过压缩一般性支出,调整支出结构,在部门支出预算总额内调剂解决。调减的公用经费将在预算调整时给予收回。 (陈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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