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炒卖奥运纪念币 最高罚5万

莆田新闻网 www.ptxw.com  2008-7-29 [来源:莆田新闻网]


  本网讯 10元面值的“奥运纪念币”被人炒至1000余元!奥运纪念币是中国人民银行限量发行的具有特定主题意义的人民币,深受广大收藏者的青睐。但近期有人非法交易“奥运纪念币”,面值不过10元,最高竟炒至1350元,眼下价格也在900元左右。

  从昨日开始,涵江区工商局组织执法人员开展集中清查行动,对全区以高出纪念币面值的价格非法买卖“奥币”的行为予以严查。执法人员主要对收藏品市场和邮票古玩摊点进行了检查。    

  我国《人民币管理条例》明确规定,禁止非法买卖流通人民币(包括纪念币),普通纪念币自发行之日起一年内只准等值交换。违者由工商机关给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和非法财物,并处违法所得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1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

  涵江区工商局执法人员提醒,炒卖“奥运纪念币”于法不许,且风险与日俱增,一旦行情下行,将给投资者带来巨大损失。(鲍思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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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刘永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