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 近日,经莆田市人民政府同意,莆田市消防支队、莆田市卫生局联合发文在全市各级医疗机构建立因公负伤消防官兵紧急救治“绿色通道”。
“绿色通道”的适用范围为包括三类:一是全市消防官兵在参与抢救、保护人民生命和国家、集体、个人财产及公民的合法权益中负伤的,患重、急病症需要及时抢救的。二是全市消防官兵在训练和灭火救援过程中发生烧伤、摔伤、溺水、有毒烟气和生化品中毒、毒虫咬伤的,在工作、训练、值班或执行其它公务负伤的,患重、急病症需要及时抢救的。三是外地在我市执行公务时负伤和突发重病的消防官兵。
为确保工作的落实,市消防支队、市卫生局制定出台了《莆田市消防官兵紧急医疗救护绿色通道工作方案》,成立了全市消防官兵因公负伤紧急救治“绿色通道”协调小组。协调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分别设在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医政科(股)和消防支队后勤处,负责组织协调消防官兵因公负伤紧急救治医院,指导消防官兵因公负伤紧急救治“绿色通道”建设等工作。(庄清彬 林永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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