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夹

法律声明

联系我们

网站导航

关于本网

相关新闻



我市10万人受益新型社会救助体系

莆田新闻网 www.ptxw.com  2008-8-25 [来源:莆田新闻网]


  本网讯   昨日,镇海街道办事处老复员军人黄景才的妻子在区民政局连声感动地说:“幸亏有代垫医疗费帮助治病,丈夫的病情才及时得到了控制”。
     8月20日,70岁老复员军人黄景才,突然发病,在医院诊断为脑萎缩、中风、心脏病等多种疾病,昂贵住院医疗费难以负担,况且家里平日生活仅靠定期补助金和低保金来维持,就医看病和生活问题再度陷入困境。民政局得知情况后,不仅给予临时生活补助,还开具大病门诊医疗费代垫审批单400元,到定点医院抓药。黄景才看病难及生活难得到缓解,这得益于我市积极完善覆盖城乡新型社会救助体系。
  
  我市在发展经济的同时,不忘抓保障民生和改善民生。建立“政府领导、民政主管、部门配合,社会参与”的社会救助长效工作机制,进一步完善覆盖以城乡低保救助为主体,五保供养、城乡医疗救助、自然灾害应急救助、住房救助、教育救助、慈善救助、临时救助、城市生活无着落流浪人员救助等相结合,与社会经济发展相协调的新型社会救助体系,缓解了困难群体、优抚群体和弱势群体的生活难和看病难,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截至8月23日,全市惠及受助对象104484人。
     在生活救助方面,积极妥善解决困难群体的基本生活,适时提高农村低保标准。2004年1月,我市全面建立和实施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1000元的农村居民,纳入保障范围。 2007年1月,我市农村低保标准由原来每人每年1000元提高到1200元,人均月补差水平由35元提高到50元以上。从今年7月起,全市86792人农村低保对象进行“增资”,每人每月增加10元。
     同时,为确保城市低保对象的生活水平不因物价上涨而降低,从2008年1月起,我市再次提高城市低保保障标准,由原先的每人每月185元提高至每人每月220元,人均补差从原来85元提高到115元。并针对副食品价格上涨对城市低保家庭和低保边缘家庭生活的影响,采取临时补贴、临时救助办法,全市共有13130人城市低保对象每人每月补贴15元。
  在医疗救助方面,2005年7月,荔城区列为全省首批农村困难家庭医疗救助试点区。2006年10月,荔城区又列入全省首批城市医疗救助试点范围,有力推动了我市农城乡困难家庭医疗救助向前迈进。按照省政府的部署和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在现有基础上提高水平,提高医疗救助系统性和可操作性。2008年5月8日,我市进一步规范城乡医疗救助,相继出台《莆田市农村困难家庭医疗救助暂行规定》和《莆田市城市医疗救助暂行规定》,实现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和农村医疗救助制度衔接,城市医疗救助与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相衔接。在医疗救助中,全市统一取消起付线,适时提高补助标准,扩大救助范围,实现了全市统一“一站式”救助服务。目前全市农村医疗救助92458人,其中6000名重点优抚对象和956名革命“五老”人员享受合作医疗、医疗救助、医疗补助。6月1日,我市仙游、秀屿实施城市困难家庭医疗救助,标志着城乡医疗救助实现全覆盖。至目前,城市医疗救助对象达12036人。
     在五保人员救助方面,积极落实《农村五保供养条例》,提高农村五保户供养标准,全市6731人五保人员纳入低保和医疗救助外,大力实施农村敬老院改扩建工程,把敬老院建设列入省委、省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在2007年新改(扩)建9所敬老元的基础上,今年加大财政投入,再新改(扩)建7所敬老院,建设成集医疗、养老、康复、娱乐等多功能服务为一体的综合性敬老院,让五保人员安度温馨幸福晚年。
     与此同时,我市还实施临时救助、住房救助、教育救助、城市生活无着落流浪人员救助、慈善救助等等,让困难群众共享改革开放成果。市财政、广电部门在有线数字电视整体转换工作中,对重点优抚对象(革命“五老”人员)、五保户,实行优惠和补贴措施,让困难家庭能够看上数字电视。市民政局依托“110”社会联动平台,积极采取主动、劝导、依法救助浪乞讨人员,并加大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设施建设力度,筹资200多万元,改扩建面积2000平方米的“儿保中心”。 (陈文华)

图为荔城区民政局下乡摆摊设点接受群众咨询低保政策

[1]
[责任编辑:谢慧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