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线:有群众反映,在市政府广场正对面有一块21亩的土地,业主未经有关部门批准,擅自改变容积率。
调查:经调查,群众反映的市政府广场正对面的一块21亩土地,系业主于1999年通过公开拍卖取得,拍卖容积率为1.8。根据市政府专题会议纪要精神,为提高土地利用率和改善城市景观,2001年5月14日前公开出让的未开发利用建设项目,可以调整容积率,对超过拍卖容积率的按规定补交土地出让金。为此,市规划局委托重庆规划院厦门分院,对市政府广场对面地块(含群众反映的地块)进行整体城市规划设计,该设计方案充分考虑了市政广场中轴线景观需要及周边建筑高度可能对视线走廊产生的影响。经论证并报市政府城建例会研究。为确保东园路与荔城路交叉口景观协调,对群众反映的该地块的容积率予以调整提高,并将按规定补交土地出让金。
结果:目前相关手续正在按程序办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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