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昨日从市物价局获悉,根据市政府关于规范出租汽车行业管理专项治理等有关问题会议纪要精神,从8月25日起,在现行各类出租汽车基价里程、起租价不变的前提下,全市调整出租汽车租车等候费、回空费计价标准。
据介绍,根据新的计费标准,出租汽车载客期间,候车时间超过5分钟的,每5分钟按1公里基价计费。同时,出租汽车载客单程超过5公里的,超过部分每公里按基价加收50%回空费。全市出租汽车将在今年9月底前完成相关计价器调整工作,计价器调整期间,新旧两种计价方式均有效。同时,市物价部门提醒,出租汽车应严格执行打表计费,否则将按相关规定予以严厉查处。
据了解,我市从今年7月15日至2009年7月15日开展为期一年的规范出租车行业管理专项治理工作,其目标为:加大对出租车经营行为的治理,违章违规现象明显减少;治理车容车貌,规范标识标志,行业形象有明显提高;查处无牌无证、套牌等非法营运车辆,市场经营环境有明显改善。(晨钟 良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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