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线:某单位职工发映: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向我们公司职工发放贷款没有一视同仁。前段公司职工进行住房贷款,每人只贷五至六万元,但我公司个别人却可贷15万元,许多职工有很大意见,应该纠正。
调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接到市纠风办转来的督办单后,立即派人核实。经查,2007年12月之前,该中心的贷款类型有三种:自然人担保贷款、抵押贷款、按揭贷款。自然人担保贷款的额度是由借款人和担保人的公积金余额之和再加5万元来测算;抵押贷款的额度依抵押物的评估价、借款人的偿还能力及新购房的总房价综合计定;按揭贷款的额度依借款人的偿还能力及新购房的总房价综合计定,贷款额度最高为35万元。
结果:该单位职工反映有的只能贷5-6万元,而有的能贷15万元问题,依据政策分析该单位的职工是采用自然人担保贷款,由于该单位职工的公积金余额较少,造成贷款的额度也较少,但有的单位职工因公积金余额较多,贷款的额度也较高,属正常现象。另该单位有一名职工购买经济适用房,采取按揭贷款15万元,符合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