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记者昨日获得的《关于在福建省内卡拉OK版权收费标准的说明》(
最引人注目的是此次推出的“团购”缴费。即卡拉OK经营场所10家以上联合缴纳,包厢1000个以上,进行“拼盘”缴费,享受的优惠是2007年度每天每个包厢收取4元,2008年度每天每个包厢收取6元,均远远低于每天每个包厢9.3元的标准。记者了解到,截至目前,全国仅有上海以及福建推出团购优惠。
记者昨日获悉,截至目前,我省仅有欢唱以及米乐星两家企业共计12家门店已经缴纳2007年、2008年的版权使用费。
不过,记者了解到,目前仍有相当多的歌厅还在观望。(海峡都市报 记者 王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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