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 11月10日,仙游县工商局鲤城工商所执法人员依法对鲤城街道龙仙路某厨具店巡查时发现,该店内销售标有“pareuzeic?”和“日本松下电器集团有限公司”的电磁炉。经查,“pareuzeic?”的电磁炉实为中山市乐声电器有限公司的产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属“销售冒用他人厂名的商品”的行为,将受到《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五十三条的处罚。依据以上法律法规的规定,该所对陈某予以立案查处。 (郑云林)
又讯 11月12日,仙游县工商局鲤城工商所执法人员在鲤城街道某百货商行检查时发现,陈某销售假冒ADIDAS袜子的行为,案值3520元。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五条第(一)项之规定,属“假冒他人注册商标”的行为。将受到《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十一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二条之规定的处罚,现已被该所立案查处中。 (郑云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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