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线:今年6月,秀屿区南日镇浮叶村村民郭某某丈夫欠同村一村民的手机款,该村民在讨款时与郭某某发生冲突,郭某某被打致轻微伤;该分局接到郭某某方报案后未及时作出处理。
调查:经查,投诉人反映秀屿公安分局行政不作为的问题失实。今年6月10日上午,秀屿区南日镇浮叶村村民杨某某到同村其表弟家欲讨还手机欠款时,与其表弟之妻郭某某发生口角,杨某某的侄子周某某闻讯后赶到现场理论时与郭某某发生互殴;双方均有受伤,当事人郭某某于6月17日经秀屿公安分局伤情鉴定为轻微伤(另一当事人周某某未进行伤情鉴定);南日派出所在事发当日接到报警后,及时出警,当天受理并对案情进行调查取证,经秀屿公安分局审批同意,该所于7月10日作出对周某某罚款500元的行政处罚决定。
结果:当事人郭某某对该行政处罚决定不服,于8月13日向市公安局提出行政复议,该局行政复议办经审理后,于9月12日作出决定:维持秀屿公安分局所作出的行政裁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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