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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莆田市民政局妇儿维权纳入部门工作规划

莆田新闻网 www.ptxw.com  2007-9-7


  近年来,福建省莆田市民政局高度重视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工作,将职责范围内的妇女儿童维权工作纳入民政部门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坚持在队伍中加强法制意识和维权意识教育,宣传贯彻《妇女儿童权益保障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和各级有关政策,把主动维护好服务对象特别是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意识,贯穿于各项工作、各个岗位中,主动履职、主动维权、主动服务,增强维权意识,明确维权任务,加强分类指导、突出重点,提升维权实效。
  在妇女参与决策和管理方面,落实国家有关法律规定,在指导村居 (社区)换届选举工作中,要求村 (居) 民委员会中必须有1名女性成员,全市现有838名女性村干部。
  在儿童与健康方面,通过办理婚姻登记这一平台 ,大力宣传进行婚前医学检查的科学必要性,努力降低新生儿缺陷发生率。在儿童与环境方面,主动发挥社区建设牵头单位的沟通协调职能,联合教育、文化、体育等市直有关部门开展调研,指导社区加大投入,建设儿童教育、文化、科技、娱乐等活动设施和场所。
  在改善孤残弃婴的养、育、教方面,加强莆田SOS儿童村、市福利院、市慈康医院等基层服务单位的规范化建设,强化岗位服务意识,全力为在院收养的孤儿和弃残婴幼儿提供良好的生活、学习环境,促进儿童德、智、体的全面发展。加强儿童寄养、收养工作,今年来共上报涉外送养孤儿5人,另2名孤儿正在搜集资料准备报送;组织对寄养在外的50个儿童家庭进行不定期回访,加强监督;做好弃残婴幼儿的接收安置工作,今年来共安置社会弃残婴10人,福利性收养2人。莆田SOS儿童村抓制度建设、抓规范管理,为全村158名孤儿健康成长提供了良好的环境,受到国际SOS儿童村基金会和省市有关领导的充分肯定和高度评价。市救助管理站成立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完善相关设施,为前来申请救助的流浪未成年人提供救助服务。市福利院建立"孤残儿童活动室",配备专职工作人员、聘请莆田学院大学生助孤助教,促进在院收养孤残儿童的健康成长
[来源:福建省莆田市妇联][责任编辑:陈梅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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