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4日,秀屿区东庄镇后江村在外经商的陈庆林来到镇政府交纳社会抚养费34000元,因年初多生育一胎,他在接到镇计生办的通知后,主动回乡落实节育措施并交纳社会抚养费。今年该镇征收面达91%,同比提高14个百分点,当事人自觉缴费意识明显提高。今年以来,自区委、区政府推出一系列征收社会抚养费方案后,全区人口计生工作有序开展,形成良好态势,各项指标明显提升。
秀屿区外出人员多,人户分离的现象造成了许多违法生育,社会抚养费征收难的问题,直接影响到各项计生政策法规的落实,威胁低生育水平的稳定。今年以来,秀屿区委、区政府正视问题,迎难而上,把征收任务进行全面细化、量化,成立了由组织、纪检、公安、法院、宣传、计生等部门组成的征收领导小组,把各职能部门作用放在突出位置,密切合作,对计生案件快立、快查、快办。按有关规定征收抚养费,不得随意提高或降低标准或自增收费项目,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所有社会抚养费全部上缴国库。此外,该区以构建和谐为根本,对当事人一次性缴纳确有实际困难的,征收部门与其签订分期缴纳合同,并按合同及时征缴。
同时,该区为确保工作成效,对全区大龄男青年婚育情况进行摸底后,由镇、村为他们办理外出后必具的证件,避免出现因办证难而导致违法生育的发生。区、镇、村畅通举报渠道,对举报违法生育对象,违法征收的行为,查证属实的给予物质奖励;对工作执行不力,不能完成任务的给予批评或“黄牌警告”。通过一系列的有效举措,有力推进全区计生社会抚养费的征收,使全区人口计生工作步入人性化、法制化管理的轨道。 (方国成)
|
主办:中共莆田市委宣传部 承办:莆田市互联网新闻中心 联系电话:0594-2232538/2233258 传真:0594-2281852 投稿信箱:ptxw@ptxcb.com 本网互动Q群:27532169 闽ICP备08010073号 (浏览本网主页,建议将电脑显示屏的分辨率调为1024*768分) 本网站顾问律师:王洪辉律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