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 为完善劳动合同制度,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构建和发展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了新的劳动合同法,并于2008年1月1日起施行。日前,莆田市涵江区工商局梧塘工商所组织一批企业业主及工人代表开展新劳动合同法的学习活动,帮助会员企业熟悉和掌握新劳动合同法要义,强化会员的守法意识,服务会员企业,完善劳动合同制度,明确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活动详细讲解了新劳动法对试用期的期限、工资和解除等方面的最新限制规定, 将侧重保护员工的哪些权利;新法对企业用工机制、用工模式的影响以及企业面对劳动合同立法新变化的应对方法、新法背景下劳动合同管理中的焦点难点问题,并现场解答有关疑难,企业负责人也结合各自工作实际,畅谈了自己对新劳动的理解,并就有关劳动合同、薪酬等问题展开热烈讨论,互动场面热烈,业主及工人们纷纷表示,新《劳动合同法》出台后,一直有很多疑问,这次讲座解了惑,答了疑,收获颇丰。(鲍思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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