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 11月11日,秀屿区召开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会议,副区长林珍发出席会议并讲话。
当前,烟花爆竹已经进入产、销旺季,秀屿区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办公室决定,从10月中旬至年底,组织公安、安监、工商等部门,在全区范围内深入开展打击烟花爆竹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的专项行动。专项行动共分自查自检、督促检查、督促整改三个阶段。秀屿区各级各相关部门按照工作分工,认真履行工作职责,严厉打击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活动,特别是地下非法生产、经营、存储、运输烟花爆竹违法行为。
区、乡镇烟花爆竹管理办公室按照“统一规划,确保安全,只减不增,总量控制”的原则,认真做好烟花爆竹经营网点的审查、培训、审批、颁证等各项工作,全区规划数为205家,其中常年证为30%,临时证为70%,严格审查经营网点的安全条件,把好烟花爆竹市场准入关。加强对烟花爆竹经营网点的日常监督检查,督促其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配备安全管理人员,加强自身安全管理。严格禁止经营网点销售非法来源爆竹、超量存放烟花爆竹以及其它易燃易爆品混营等违法和不安全行为。对拒不整改或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责令其停止经营,并暂扣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限期整改,经整改仍不具备安全条件的,吊销其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
就抓好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副区长林珍发提出五点要求:一要认清形势,增强抓好烟花爆竹安全工作紧迫感;二要严格审批,从源头上杜绝不具备安全条件的网点进入市场;三要落实责任,加强烟花爆竹日常安全监管;四要强化执法,集中力量打击烟花爆竹非法行为;五要强化督查,严肃安全生产责任追究。(唐群英)

会场
|
主办:中共莆田市委宣传部 承办:莆田市互联网新闻中心 联系电话:0594-2232538/2233258 传真:0594-2281852 投稿信箱:ptxw@ptxcb.com 本网互动Q群:27532169 闽ICP备08010073号 (浏览本网主页,建议将电脑显示屏的分辨率调为1024*768分) 本网站顾问律师:王洪辉律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