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靠政府投入来解决。这种方法是深圳地区的发展模式,由政府全面规划,全额投资建设标准化厂房,出租给现有或想回来投资经营生产的企业,土地、厂房产权属于政府下属工业园区的管理部门,与生产单位或企业签订租赁合同,政府收取租金。这样可扶持企业生产,引导小作坊企业同意进驻工业园区。待企业发展到一定的程度,政府可把厂房出卖给企业。
二、分二次招商的办法来解决。第一次招商是招在外已经发展、积聚一定资金的对象,引导他们回来投资建厂,政府可以给予合法的土地征用报批和建设标准化厂房办理产权手续。第二次招商是招愿来秀屿区投资生产经营的人员,特别是有项目生产经营管理能力的,他们可以引进先进设备,进行规模生产,可由政府牵头进行对接。厂房以出租的形式租赁给生产经营者,第一投资者收取租金。企业发展到一定程度,第一投资者可把厂房出让给经营者。
三、联合投资的办法。由政府充当中介人,引导在外有资本的企业家与小作坊企业主联系,先签订双方的合作协议,可双方共同投资共担风险。也可由双方投资经营者承担风险,每年提取一定的利润给在外回来投资者,达到双方互惠互利的目的。
四、依靠政府的优惠政策支持。要树立服务意识,为企业落地进行全方位服务。规定职能部门接纳企业申报材料时,有不足之处由该职能部门修改到符合要求为止。投资者资金一到位,项目办的一切审批手续应为其代办,并保证在七天之内办妥全部审批手续,促进早日建成投产。(黄金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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