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枫亭元宵游灯习俗被列入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

莆田新闻网 www.ptxw.com  2008-6-25 [来源:侨乡时报]


  2008年6月7日,国务院公布第二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和第一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扩展项目名录,“枫亭元宵游灯习俗”被正式列入第二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   
  枫亭是仙游县文化发祥地之一,自宋至清代,登进士榜的有127人,出了文武状元;南唐的晋江王留从效、宋代南康郡王陈洪进、同朝为相的蔡京、蔡卞兄弟、端明殿学士蔡襄等一批历史风云人物从这里走出,铸就了枫亭历史文化的辉煌。丰厚的历史文化积淀,催生了枫亭元宵游灯的民俗文化奇葩。
  枫亭元宵游灯始于宋代。至明代,灯事更是盛况空前,传承至今已900多年。改革开放以来,枫亭元宵游灯成为当地文化活动中一道亮丽的风景线。每年农历正月十三日至十七日,由集镇区的下桥、下街、兰友、学士社区及下街北门自然村依次进行,参与人员达4000多人。装饰精美的头牌主匾由仗仪队簇拥而行;车鼓队、十音八乐队、女子腰鼓队穿插在各式各样的游灯方队之中;灯架队阵容壮观;蜈蚣灯、松树灯、宝伞灯、水族灯、莲花灯、花篮灯、蝴蝶灯、鸽子灯、蜻蜓灯、凤凰灯、菜头灯千奇百态,异彩纷呈;“百戏彩架灯”融入了戏剧、灯艺和杂技艺术的技巧,让人叹为观止;古朴典雅的棕轿舞、皂隶舞、童身舞也是民俗文化一绝;舞龙舞狮让元宵游灯锦上添花。
  枫亭元宵游灯在东南沿海及东南亚地区的观众中深深植根,元宵节的每天夜里,观众多达四、五万人,同时也引起了国内外学者专家的高度重视和关注。
  2005年11月,《枫亭元宵游灯习俗》被列为福建省第一批“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
  枫亭元宵游灯不同于各地的元宵灯节,它汇集了篝火、社火、放灯、游神、古巫、傩舞等多种古典文化和民俗文化,融合了民间灯艺、曲艺、舞蹈、历史文化、十音八乐、戏剧和杂技等各类艺术,并以游动的方式进行体现,从而构成了独特的艺术风格。对于研究古典文化、传统文化、民俗文化、民间艺术演变以及国内外学者研究蔡襄文化和枫亭民俗文化,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文化艺术价值。(陈宗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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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陈梅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