涵江镇内以手工操作为主的玻璃工业行业,起步较迟(一说是在上世纪20年代;一说是在1940年左右)。又因该行业的股东既合又分,既分又合,先后开设玻璃厂的,共有五、六家,都是私营的、自负盈亏的。
在上世纪20年代,林鸭母、林亚义等人合股在宫下沟岑路开设美爱玻璃厂,以废旧的玻璃碎为原料(向福州购进的),产品有煤油灯用的灯座和灯罩、药水瓶等。销售的范围,除莆田县内之外,还销至仙游、福清、永春等县。但只有2年,因亏损而告停业。
接着,又有蔡依妹(福州人,落户涵江)与林鸭母合股在上俞村开设振东玻璃厂;林德懋独资在西湖村开设胜光华玻璃厂。其原料、产品和销售等,与美爱玻璃厂大体相同。
1943年(民国三十二年),蔡依妹退出振东玻璃厂,又在宫下沟岑埕利用原美爱玻璃厂的旧厂址,开设福星光玻璃厂。第二年,振东玻璃厂亦因亏损而告停业。蔡依妹则在宫下开设福兴光玻璃厂,继续经营下去。
1944年,胜光华玻璃厂迁至楼下东方(东岗),设立工场,并与人合资,进行扩大经营,更名为鸿林玻璃厂,新增的产品有炼乳瓶、墨水瓶、枇杷膏瓶、糖果瓶等。时值抗日战争期间,外来的炼乳罐头中断了,本地的炼乳销路大增,炼乳瓶的销量也大大增加了。至解放前夕,因股东全部退股,这时,林德懋已故,由其弟林德明独资经营,又更名为协兴光玻璃厂,厂址迁到楼下镜鸿里。
当时,生产技术落后,设备也很简单,只有“老虎灶”、圆炉、眼镜炉和一些吹管、工模具等。
“老虎灶”分上、下两缸(又称“缸枯”),先把碎玻璃倒入上缸,然后在缸下起火烧烤,等到碎玻璃半熔的时候,即用瓢把它舀入下缸,继续烧熔,直到碎玻璃完全熔为溶液后,再用吹杆蘸取玻璃浆,一边吹,一边甩打,并且随即放入模具之内,压制成各种不同形状的玻璃制品。
制作玻璃的工人人数,大体视该工厂规模大小而定,一般为15-25人(如协兴光厂有工人25人)。因是高温作业,即使是寒冬天气,也是赤膊上阵的,他们的操作过程是很辛苦的。因之,工人们是轮流替换上班的,一般为操作3个小时,就休息(歇工)2个小时。工人的每月工资,据说是视其技术水平而定的,具体未详。当学徒的三年时间内,每日三餐的饭菜,是由厂主供应的,每月工资为大米20-30市斤。
福兴光和协兴光这两个厂延续经营到1956年对私改造之时。这两家私营玻璃厂合并,成立莆田县公私合营玻璃厂。林德明被任命为玻璃厂私方副厂长。(康永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