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 党的十七大报告指出,促进政党关系、民族关系、宗教关系、阶层关系、海内外同胞关系的和谐,对于增进团结、凝聚力量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促进这五大关系的和谐,事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事关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进程,事关党和国家的兴旺发达和长治久安。
促进政党关系和谐,要求我们进一步巩固和发展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的政治格局。政党关系是现代国家民主政治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巩固和发展我国社会主义政党关系,实现我国政党关系长期和谐,根本在于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关键在于坚持和完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进一步巩固和发展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的政治格局,具体的就是要坚持重大问题协商于决策之前和决策执行之中,不断完善协商的内容、方式、程序,使党的主张充分体现各方面的智慧,使党的领导在团结合作和民主协商中得到加强;要认真贯彻执行中共中央关于党外人士在各级人大、政协中占有比例和数量的规定,积极培养选拔优秀党外人士担任政府和司法机关的领导职务,并保证他们有职有权有责;要自觉接受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的民主监督,虚心倾听批评意见,防止和克服党内存在的消极腐败现象;要努力营造宽松稳定、团结和谐的政治环境,支持和鼓励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成为我们党的挚友和诤友,做到知无不言、言无不尽;要支持各民主党派全面加强思想建设、组织建设和制度建设,使执政党建设与参政党建设相互促进、相得益彰,更好地统一于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历史进程中。
促进民族关系和谐,要求我们进一步维护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能不能正确处理民族关系,促进民族关系和谐,在很大程度上决定着能不能实现人民团结、社会和谐、国家统一、领土完整。新中国成立后,在党的正确领导下,我国各民族相互学习、相互帮助,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不断巩固和发展。同时要看到,我国各民族的民族特点和相互之间的差异将长期存在,各民族由于历史、自然条件等原因在经济、文化发展上形成的差距很难在短期内完全消除。进一步维护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具体的就是要牢牢把握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主题,充分发挥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优越性,全面贯彻落实民族区域自治法,切实保障少数民族的合法权益;要坚持以科学发展观统领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坚持国家帮助、发达地区支援与民族地区自力更生相结合,加快民族地区发展;要积极发展民族地区教育、科技、文化等事业,提高少数民族群众的科学文化素质,大力培养适应民族地区建设需要的各类人才,建设一支高素质的少数民族干部队伍;要加强民族团结的宣传教育,广泛开展民族团结进步活动,坚决防范和打击境内外敌对势力利用民族问题进行的各种分裂、破坏活动,维护民族团结和社会安宁。
促进宗教关系和谐,要求我们进一步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发展相适应。当前,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的宗教工作,就是要全面贯彻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坚持以马克思主义的科学观点看待宗教,推动实现宗教与社会和谐相处,各宗教和谐相处,信教群众和不信教群众、信仰不同宗教群众和谐相处;要全面正确地贯彻党的宗教信仰自由政策,坚持政治上团结合作、信仰上互相尊重,保障宗教界人士和广大信教群众在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维护祖国统一和社会稳定的政治基础上享有充分的信仰自由权利,发挥他们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积极作用;要坚持依法管理宗教事务,认真贯彻落实《宗教事务条例》,保护合法,制止非法,打击犯罪,确保宗教活动规范有序进行;要坚持独立自主自办的原则,帮助和支持各宗教团体加强自身建设,形成一支政治上靠得住、学识上有造诣、品德上能服众的宗教教职人员队伍,保证宗教组织领导权牢牢掌握在爱国爱教的人士手中,保证我国宗教不受任何外国势力支配;要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鼓励和支持宗教界发扬爱国爱教、团结进步、服务社会的优良传统,支持他们对宗教教义作出符合社会进步要求的阐释,支持他们反对和抵制利用宗教进行危害社会主义祖国和人民利益的非法活动,坚决抵御境外利用宗教进行渗透。
促进阶层关系和谐,要求我们进一步推动和实现各阶层和谐相处、共同发展。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我国社会阶层结构发生了深刻变化,出现了民营科技企业的创业人员和技术人员、受聘于外资企业的管理技术人员、个体户、私营企业主、中介组织的从业人员和自由职业人员等新的社会阶层,他们已经成为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当前,进一步推动和实现各阶层和谐相处、共同发展,就是要科学分析和准确把握我国社会阶层结构发生的深刻变化,全面兼顾和实现社会各阶层的利益,鼓励新的社会阶层人士积极投身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在推动经济社会发展中发挥积极作用;要按照“充分尊重、广泛联系、加强团结、热情帮助、积极引导”的方针,密切与新的社会阶层人士的联系,畅通反映意见和建议的渠道,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表彰和宣传他们中的先进典型;要以社团为纽带、以社区为依托、以网络为媒介、以活动为抓手,加强对新的社会阶层人士的思想政治工作,引导他们坚持爱国、敬业、诚信、守法、贡献,富而思源、富而思进,自觉履行义利兼顾、扶贫济困的社会责任,积极回馈社会、造福人民,做合格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
促进海内外同胞关系的和谐,要求我们进一步加强海内外中华儿女的大团结。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仅仅有大陆同胞的团结还不够,还要把生活在不同社会制度下的港澳同胞、台湾同胞和海外侨胞都团结起来。进一步加强海内外中华儿女的大团结,就是要高举爱国主义旗帜,正确处理好大陆同胞和港澳同胞、台湾同胞、海外侨胞的关系;就是要继续认真贯彻落实基本法,支持香港、澳门发展经济、改善民生,加强同祖国内地的交流与合作,巩固和壮大爱国爱港、爱国爱澳力量,实现以爱国者为主体的“港人治港”、“澳人治澳”,促进香港、澳门长期繁荣稳定;要继续坚持“和平统一、一国两制”的基本方针和现阶段发展两岸关系、推进祖国和平统一进程的八项主张,坚持一个中国原则决不动摇,争取和平统一的努力决不放弃,贯彻寄希望于台湾人民的方针决不改变,反对“台独”分裂活动决不妥协,坚持反对和遏制“法理台独”和任何形式的“台独”分裂活动,促使两岸同胞感情更融洽、合作更深化,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而共同努力;要以中华文化为纽带,通过经济合作、海外中文教育和海外人士访问大陆等活动,使海外侨胞对祖国的认同感和自豪感不断增强;要认真贯彻党的侨务政策,继续以凝聚侨心、汇集侨智、发展侨力为目标,坚持把维护海外侨胞和归侨侨眷的根本利益作为侨务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鼓励和支持他们努力做中国现代化建设的积极参与者、中国统一大业的积极促进者、中华文明的积极传播者、中国人民和世界各国人民友好交往的积极推动者。(吴世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