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艾 园
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推进农村改革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指出:“加强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坚持教育、制度、监督、改革、纠风、惩治相结合,推进农村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这就为我们指明了开展农村反腐倡廉的方向。农村要发展,要夺取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新胜利,必须加强农村党风廉政建设。
中国共产党的性质和宗旨,决定了党同各种消极腐败现象是水火不相容的。坚持反腐倡廉,坚决同消极腐败现象作斗争,是我们党同一切剥削阶级政党的本质区别之一。近几年来,我们党反腐倡廉工作力度不断加大,腐败现象进一步得到遏制,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取得明显成效。但是,我们也要清醒地看到,个别农村权力运行不够公开、透明,有的造成村财混乱,党的农村政策落实不到位,损农、坑农事件时有发生,腐败分子时有产生。个别农村,由于征地拆迁补偿等问题存在腐败现象,严重影响了党群关系,干群关系,老百姓对个别干部的腐败现象是深恶痛绝的。
“官廉则政举,官贪则政危。”一些腐败行为和不正之风虽然发生在少数农村党员干部身上,但严重败坏党风政风,严重侵蚀党的肌体,对我们党执政地位的危害不可低估。改革开放越深入,经济社会越发展,越要旗帜鲜明地反对腐败,坚持不懈地抓下去,努力把腐败现象减少到最低程度,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铺平道路。
反腐倡廉,教育先行。要以树立理想信念和加强思想道德建设为基础,深入开展反腐倡廉教育,弘扬求真务实、公道正派、艰苦奋斗的作风,筑牢党员、干部服务群众、廉洁自律的思想基础,以规范和制约权力运行为核心,全面推进政务公开、村务公开、党务公开,健全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制度,做到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要教育广大农村党员干部,增强党性修养和党性锻炼,坚决揭露和惩处腐败分子,切实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密切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关心群众疾苦,倾听群众呼声,集中群众智慧,讲实话、办实事、求实效,坚决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努力创造实实在在的业绩,开创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事业新局面,推进农村改革新发展,夺取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新胜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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