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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海西建设中奋进的福建政法

莆田新闻网 www.ptxw.com  2008-11-12 [来源:福建日报]


  改革开放30年来,福建政法战线始终以维护稳定为己任,以长治久安为目标,不断加大打击防范力度,全面落实综合治理各项措施,保持了全省社会稳定,人民群众安居乐业。近几年福建综治综合考评在全国的位次不断前移,2004年居第6位,2005年居第5位,2006年、2007年居第4位。据去年底随机调查表明,全省居民对社会治安状况满意和基本满意率达93.81%,认为居住环境安全和基本安全的比率达到95.87%,均为历年最高。

  忠实履行“为官一任保一方平安”。我省各级党委、政府牢固树立“发展是第一要务,稳定是第一责任”意识,把维护社会稳定摆在重要位置,与经济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真正做到抓发展不松劲,抓稳定不手软。为有效落实领导责任,从1999年起,省委书记、省长连续十年与各设区市一把手签订省市两级综治工作领导责任书,并向省直综治委成员单位下达责任书。全省各地层层签订综治工作领导责任书,逐级建立党政领导履行平安建设与综合治理责任实效档案。在全省逐步建立起纵向到底、横向到边、上下联动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责任体系。为有力保障财力物力,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解决好政法工作的保障问题。各级政府及编制、财政等部门切实把综合治理和平安建设专项经费列入当地财政年度预算;把政法机关基础设施建设和装备建设纳入本地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统筹安排;把执法办案经费、综治各专门工作经费纳入财政开支盘子,切实予以保障。

  扎实实践“改革创新是动力”。改革创新开创了全省社会稳定的新局面,使福建政法工作充满活力。

  一是积极探索“大平安”路子措施扎实。2004年6月,省委、省政府推出建设“平安福建”重大部署,决定通过5年努力,使全省90%以上的县(市、区)达到“平安县(市、区)”标准。在“平安福建”建设实践中,各级政法综治部门探索出“三抓三带”的创建思路,即:抓街道带社区、抓乡镇带村居、抓系统带单位。目前,全省90%以上社区达到平安标准,到去年底,全省有12480个村居达到平安标准,占村居总数的84%。省“平安单位”、“平安家庭”、“平安校园”创建覆盖面分别达到80.4%、58.4%、54.1%。在取得阶段性成效基础上,省委、省政府于2006年4月制定了《关于“十一五”期间深入开展“平安福建”建设的意见》,以完善的规划全面提升全省平安建设水平,推进平安建设向纵深发展。二是着力形成“大稳定”格局初见成效。2002年,省委、省政府出台《福建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纲要》(试行),以维护社会稳定为目标,以人民满意为标准,以落实领导责任制为主线,以加强基层基础建设为重点,全面推进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进入新世纪以来,全省没有发生一起影响全局的重大事件。三是大力构筑“大防控”体系进展顺利。全省各级综治部门深入实施《福建省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三年规划》,致力创新防控体系机制建设,措施有力,效果良好:建立健全多层面治安网络和公共安全保障体系;全省统一的流动人口信息化管理系统逐步建立;有效推进社区矫正试点工作,加强对高危人群的教育管理。四是扎实创建“大调解”机制效果显著。各级把建立健全有效的社会调控机制作为提高处理人民内部矛盾能力的关键环节来抓,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制定的《关于加强新时期人民调解工作实施意见》,并在调解机制上不断创新,建立健全人民内部矛盾化解调处体系、有效的防范体系和快速高效的处理机制。

  “人民群众是力量源泉”的生动体现。在推进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中,全省广大政法干警为保障全省社会稳定、社会安全,人民群众安居乐业,为营造福建改革开放和建设发展的良好环境,勇于奉献,勇于牺牲,功不可没。同时,进入新世纪以来,福建政法工作适应形势发展要求,不断创新依靠群众做好政法工作的有效办法,最大限度地把人民群众动员起来,把维护社会稳定工作建立在广泛的社会基层和坚实的群众基础之上,形成专群结合的良好工作格局。充分调动人民群众积极性。高度重视宣传发动工作,提高人民群众对平安建设的知晓率、参与率,扩大了平安创建覆盖面。着力夯实群防群治基础。多年来,全省各地以整合乡镇(街道)维护稳定力量为突破口,大力加强基层三支队伍建设,即建立乡镇综治服务中心、设立村级综治协管员、选聘平安中心户长。

  改革开放30年,福建政法工作走过了不平凡历程,取得的经验发人深省。

  启示之一:服从服务大局是政法工作的根本任务。当前,福建处于建设海峡西岸经济区的关键时期,政法机关必须坚持服务大局的指导思想,紧紧围绕福建落实科学发展观的主题,进一步转变执法理念、创新工作思路、完善工作机制,不断拓宽服务领域,增强服务效能,提高服务水平,为海西“两个先行区”建设提供更加有力的法治保障。

  启示之二,改革创新是推进政法工作的强大动力。当前,社会稳定工作所面临的形势和任务发生了很大变化,要求政法机关站位更高、拓宽眼界,以科学理念和前瞻思维,进一步拓展思想解放的空间,不断推进政法工作思路创新、观念创新、理论创新,以此带动工作创新和机制创新。

  启示之三,齐抓共管是深化政法工作的关键举措。必须坚持专群结合,调动广大人民群众的积极性,整合各方资源,形成齐抓共管的合力,不断扩大维护稳定工作的社会基础。

  启示之四,加强领导是抓好政法工作的重要保证。各级党委政府必须牢记“第一责任”,明确政法工作在全局工作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认真研究怎样实现正确、科学的领导,确保党的大政方针在政法工作中得到贯彻落实。各级政法部门要自觉服从党对政法工作的领导和监督,坚决维护党的领导的统一性和权威性。

  改革开放30年,福建政法工作成果有目共睹,更需要再创辉煌。要顺应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民主政治、先进文化和构建和谐社会的新形势,践行科学发展观要求,立足福建实际,审时度势,顺势而为,从更高起点、更高层次、更高水平上谋划、推进福建政法工作。

  第一,在切实维护人民权益这个核心原则上把握方向。坚持以人为本、执法为民,把维护好人民权益作为政法工作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从更好地尊重和保护人权做起,切实解决在一些地方和单位司法工作中存在的侵犯人民群众权益的突出问题;从司法民主这个重中之重做起,保障人民群众对执法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从人民群众最需要的事情做起,把他们最期盼、最迫切、最需要解决的民生问题,作为加强和改进政法工作的切入点、着力点。

  第二,在更好地追求公平正义这个时代主题上进行创新。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作为政法工作的生命线,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把政法战线中的每一项工作,都当作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具体实践,作为政法工作的首要价值追求;坚持用符合人民群众意志的思路、方式进行司法活动,确保政法机关各项决策更加符合实际情况和人民群众意愿;加强执法规范化建设,确保执法权力行使到哪里监督的触角就延伸到哪里;营造公平司法环境,强化普法教育,大力弘扬新风正气,使法治意识深入人心。

  第三,在健全司法体制机制这个关键环节上力求突破。司法改革要力求实现由单纯依靠管治向多方提供服务转变,真正做到寓管理于服务之中,融法、理、情于一体。力求实现由单纯司法办案为主向调解优先转变,建立健全多元化的矛盾纠纷解决机制,尽可能使大量的矛盾纠纷在进入司法渠道之前得以化解。力求实现从重打击惩处向重教育改造转变,从巩固党的执政基础、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高度,最大限度地化解消极因素。

  第四,在建设好政法队伍这个根本问题上多下功夫。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使广大干警始终保持高度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始终坚持党的事业至上、人民利益至上、宪法法律至上,真正做到执法为民。加强执法能力建设,提高干警的群众工作能力,使他们了解群众疾苦、掌握群众心理、增进群众感情,善于与群众打交道。加强反腐倡廉建设,筑牢思想防线,防渐杜微,加大查处贪赃枉法、知法犯法、侵害群众等各类案件的力度,纯洁政法队伍。(严发祥 翁国平 陈忠  作者单位:省委办公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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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谢慧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