贯彻市委五届五次全会精神,落实“四用发展”和市委书记杨根生“惜地如命”要求,响应市委、市政府推进新一轮发展的决策部署,是全市各级各部门的共同责任。在新的历史起点上,市国土资源部门为了更好地服务港口经济发展,争取更大的作为,推出十五项具体措施:
一、在服务发展上更有作为
(一)用地审批方面
1、抓好新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于2009年3月底前完成我市新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工作,为临港重化工业基地、重大基础设施以及重点项目建设服务,为我市新一轮发展留好、留足用地空间。
2、加大重点项目跟踪服务力度。提前介入各重点项目前期准备工作,成立重点项目用地服务领导小组,抽调业务骨干组建项目用地指导服务站,配合做好项目用地咨询、项目选址、用地预审、初设论证等工作。建立重点建设项目用地报批“绿色通道”,对重点项目采取“四个优先”,既:用地优先审理、优先列入规划预审、优先保证用地指标、优先保障供地。在用地批、供、用、补等各主要环节实施全程跟踪服务,及时协调解决在建过程中存在的用地矛盾。
3、简化办事程序,缩短审核时限。农转用报批方面:一般项目用地初预审由原8个工作日缩短为4个工作日;县区城市、村镇批次建设用地审理由原15个工作日缩短为5个工作日;县区单独选址农转用征用审理由原10个工作日缩短为7个工作日。新增工业用地审批方面:工业项目用地招拍挂权限下放,由县区按出让最低价标准自主组织实施,国土资源部门予以业务指导。存量用地手续办理方面:划拔国有土地使用权补办出让手续申报材料由原11项缩减为7项;法院裁定国有土地使用权补办出让由18项缩减为15项;建设项目供地报批由21项缩减为17项;国有企业改制划拔补出让由14项缩减为10项;国有资产转为非国有划拔补出让由13项缩减为9项。
4、拟推行工业园区“园中村”改造试点。采用“既转又征”或“只转不征”的方式,对工业园区“园中村”(约2405公顷)土地进行改造、有效利用,解决工业园拓展后备土地不足问题。“既转又征”就是将“园中村”土地全部经农转用和征收后,转为国有建设用地,改造后的土地首先用于拆迁农民的安置房建设,剩余部分可按经营性土地或工业用地出让;“只转不征”就是对“园中村”农用地转为农村建设用地,改造出来的土地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村委会用于建设标准化厂房或服务设施用于出租,为失地农民提供生活保障。年内选取2个条件成熟的“园中村”作为试点先行开展,三年内解决“园中村”问题。
5、解决工业企业“边角地”遗留问题。对工业企业“边角地”,以县区政府为单位,捆绑一次性上报农转用,经公示无异议后,予以协议出让,促进“边角地”盘活利用,满足“边角地”相邻企业扩建、扩产的用地需求。建立工业用地红线图数据库,新报批项目提前与园区、规划等部门进行协调,避免产生新的“边角地”。
(二)地籍管理方面
6、加大土地开发整理复垦力度。积极争取省级土地开发整理专项基金,着力加强可利用荒草地开发、已固化废弃鳗鱼场和机砖厂的复垦、可视同补充为耕地的园地以及滩涂围垦开发等工作,推行旧宅基地复垦,增加有效耕地面积,确保耕地占补平衡。
7、缩短土地权属登记业务办理时限。以招拍挂方式公开出让的项目用地办理土地登记手续,取消30天公告期,办证时间由原45个工作日缩短为20个工作日;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交易登记由原28个工作日缩短为25个工作日;注销抵押登记手续只要抵押双方提交材料齐全,当场办结;土地登记发证、抵押登记、土地转让等业务经相关科室审查把关后,由窗口加盖分管领导审核章后,直接上报市政府审批。
(三)矿山管理方面
8、做好新一轮矿产资源总体规划修编,年底前将方案上报审批。修编中着重规划好重点项目建设用矿基地,确保重点项目建设用矿需要。开辟重点项目用矿审批“绿色通道”,重点项目建设用矿可继续审批新设采矿权,可在限采区内审批设立采矿权,采矿权登记由原40个工作日缩短为20个工作日。每宗采矿权出让经市监察局、安监局等六家部门联席会议联合会审通过后,直接进入招投标中心进行招拍挂,缩短审批时限。认真抓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提高预报预警和群测群防科技水平,完善地质灾害灾情报告等制度,加强汛期地质灾害防治,积极配合地方政府做好群众转移工作,有效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
二、在用好资源上更有作为
9、推进国土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和市场化建设。建立国土资源节约集约利用的标准和评价体系,组织开展建设用地普查评价工作,严格执行工业项目用地定额指标,建立并完善以规划和标准控制为前提、以政策约束激励为导向、以监管考核为保障、以有偿使用和市场配置为基础的资源节约集约制度,真正做到“惜地如命”。严格执行经营性用地和采矿权招拍挂制度,严格实施净地拍卖规定,在用地“招拍挂”中,做到出让计划、宗地信息、出让程序、竞价、结果“五公开”,推行“阳光工程”,不搞暗箱操作,拍卖会坚持在纪检监察部门及公证机关的现场监督下进行竞拍。
10、持续开展闲置土地清理整顿。重点清理2008年9月1日前,经省、市人民政府审批并办理供地手续的建设项目用地,包括全市范围内各类开发区、工业园区、项目集中地及单独批次中未按政府批准文件规定或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期限进行开发建设、构成闲置的工业用地。 对达到闲置土地认定标准的项目,进行立案、调查取证,发放《闲置土地认定书》;对符合征收土地闲置费的,按出让或划拨土地价款的20%征收;对符合收回条件的,依法予以收回。
11、加快构建执法监管长效机制。继续推行并完善国土资源执法检查“红绿旗”评比制度,重点落实国土资源执法监管共同责任机制,加快建立事前事中事后紧密衔接、覆盖批供管用全程、相关部门协调配合的监督管理制度。认真抓好重点路线、重点区域、工业园区、重点项目用地及周边违法用地的清理整治,严厉打击违法用地、非法采矿行为。
三、在维护权益上更有作为
12、公开公平公正维护征迁户利益。认真执行土地征用“两公告一登记”制度,将征迁补偿依据、标准、面积、金额等情况上墙公开,让全体征迁户心中都有一本明白帐。进一步完善征迁办法,重点基础设施项目征迁工作采取“先拨付后补签”,缩短征迁补偿款拨付流程,征迁补偿款分两期拨付,征迁一开始先申请预拨一部分资金,待全部补偿费计算完毕后再申请所缺资金,保证征迁进度。
13、包人包片包案解决群众信访问题。开展矛盾纠纷信访突出问题“大排查、大调处”专项活动,对群众来信来访,实行专人负责、首问负责,实行领导挂钩包片包案责任制;对信访件实行“一案一策一档”。认真解决信访遗留问题,对群众反映符合法律、政策规定的问题确定解决方案和解决时间。大力推广国土资源行业性人民调解机制,积极化解群众因用地产生的矛盾纠纷。
四、在队伍建设上更有作为
14、开展“廉政队伍建设年”活动。把反腐倡廉建设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开展以促依法行政、廉洁勤政、效能建设为重点内容的“廉政队伍建设年”活动。认真研究国土资源反腐倡廉五年计划,针对易发腐败的环节和漏洞提出对策措施,建立健全权力制约机制,积极防范国土资源系统工作人员在履职过程中发生违法违纪行为,规范行政自由裁量权,在土地和矿产审批过程中,依法依规依程序办事。深化机关效能和政风行风建设,规范行政行为,认真解决群众投诉的问题,严肃查办违法违规案件。
15、进一步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加强基层干部职工的教育培训,两年内确保国土系统每位干部职工都接受两轮的法律知识、业务技能的系统培训,努力打造一支能谋事、能干事、能共事、能成事的国土资源管理队伍。抓好基层所规范化建设,认真落实省国土资源厅下达我局的试点任务,两年内实现乡镇国土资源所机构设置规范化、工作职能具体化、设施配置标准化、管理工作制度化、队伍素质优良化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