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莆田市委宣传部 莆田市社会科学界联合会
关于开展莆田市社会科学普及基地
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县区委(工委)宣传部,各县区社科联,市教育局(教工委)、文旅局、民政局: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宣传思想工作的重要思想,进一步加强社科普及平台建设,切实发挥社会科学普及基地的主力军和示范带动作用,不断增强全市社科普及工作的深度和广度,根据《福建省社会科学普及条例》的有关规定,市委宣传部、市社科联决定启动第四批“莆田市社会科学普及基地”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在莆田市内开展党的创新理论宣传、社科知识普及或咨询活动的单位或机构,均可申报。主要包括:
(一)文化场所(包括图书馆、博物馆、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展览馆、美术馆、文创基地等);
(二)历史文化街区和村镇(包括街区、特色小镇和历史文化主题公园等);
(三)社会科学研究机构;
(四)其他有条件向公众宣传、展示人文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具备人文社会科学传播、普及、教育示范功能的部门和机构(包括乡镇社区“党建+”邻里中心、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
二、申报条件
申报莆田市社科普及基地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或受法人正式委托,独立开展社会科学普及活动的实体性机构。
(二)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具有较强的社会科学普及意识,有基地建设方案、中长期社会科学普及工作计划及制度措施保障,能根据自身特点和优势面向公众有效开展社会科学普及活动。
(三)具有相对固定的活动场所、宣传展示功能、教育传播阵地(网络),交通便利,有成文的管理制度及具体管理部门,有稳定的社科普及工作队伍;
(四)具有稳定而充足的经费来源,能保证社科普及工作的正常开展;
(五)愿意积极参与各级社科联组织的“社会科学普及宣传周”等活动,接受市委宣传部、市社科联的工作指导、考核监督,完成交办的社会科学普及任务。
(六)申报单位原则上应已具备区社科普及基地资格。
三、申报要求
(一)申报程序
各县区社科联负责本行政区内各申报的单位组织推荐工作;市直有关部门负责本系统有关机构申报的组织推荐工作;市级社科类学术团体直接向市社科联申报。
(二)申报材料
申报单位应提交以下材料:(1)《莆田市社会科学普及基地申报表》一式三份;(2)申报单位的法人证书或营业执照复印件及相关资质证明复印件(需加盖公章)。《莆田市社会科学普及基地申报表》需提交电子文档,表格可从微信公众号“理论充电宝”下载。以上材料请于2021年8月1日前报送市社科联。
四、评审和认定
市委宣传部、市社科联将通过现场考察和综合评议相结合的办法,对申报单位进行评审;评审合格后,由市委宣传部、市社科联联合授予“莆田市社会科学普及基地”称号,并享有相应权利,承担社科普及工作的义务。
五、联系方式
邮寄地址:莆田市机关大院3号楼213室市社科联
联系人:吴朝英 联系电话:0594-2380107,电子邮箱:mzltbjb@126.com。
附件:《莆田市社会科学普及基地申报表》【下载】
中共莆田市委宣传部 莆田市社会科学界联合会
2021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