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图为回访团队观测鲎苗情况。
不久前,秀屿区人民法院工作人员再次踏入位于湄洲岛的“中国鲎产卵育幼核心示范区”。回访团队俯身细察西亭澳湾潮间带,寻找前期增殖放流的中国鲎幼苗踪迹。
这一幕背后,是秀屿区人民法院历时多年从“单兵作战”到“多方协同”变革,逐步探索“刑事打击+公益诉讼+行政执法+生态修复”全链条治理模式的生态注脚。
海洋生态案件的专业壁垒曾让司法修复步履维艰。过去审理涉环境资源破坏案件,法官经常面临“看不懂检测报告、听不懂专家术语”的困境。
2020年至2022年期间,张某、黄某在秀屿区某沙滩盗采海砂获利14万元,对海岸带生态造成损害。传统的“返砂还海”方案因砂源流失、回填海砂可能引发次生生态风险,如何让“破坏者”真正承担起修复责任,让承办法官一时陷入了僵局。
为此,该院引入生态环境审判技术调查官,联合集美大学教授、鲎科研团队专家翁朝红开展评估,科学采纳生态技术调查官林玉坤提出的“异地异种替代修复”方案:由二被告人共同出资6万元,委托第三方机构购买中国鲎苗种,在前期充分调查研究的基础上,选定兼具红树林与鲎类生存条件的潮间带开展增殖放流。这一方案,既惩治了违法犯罪行为,又为生态修复找到可行路径。
案件的圆满解决,得益于完善的“司法+行政+科研”多方协同共治的生态治理保护网。
此后,秀屿区人民法院主动跟进案件执行效果,邀请相关部门干部,对前期增殖放流的中国鲎幼苗生长情况进行专项回访。
回顾秀屿区人民法院的生态司法实践,从一纸判决到一案示范,从理念更新到模式构建,从科研协同到公众参与,每一步都凝聚着守护海洋生态的决心与担当。
法治护航,向海图强。面向未来,秀屿区人民法院将持续践行“两山”理念,不断丰富“生态修复+”的内涵与外延,强化环境资源审判的规则引领与价值导向作用,与山海同心,为万物谋永续,在新时代生态文明建设中,续写司法护航生态的崭新篇章。
全媒体记者 陈丽明
通讯员 林晓敏 杨怡 文/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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